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布污染环境违法典型案例(2026年第十批)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抓实精细化监管、规范化执法,借助在线监控等智慧监管平台依法依规查处油气回收设施不正常运行、未取得资质擅自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推动企业切实扛起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常态化规范治污设施运行维护,严格执行各项污染防治制度,持续夯实区域环境治理根基。现将2026年第十批生态环境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

兰州市安宁区某加油加气站未按照国家规定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案

2026年8月17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兰州市安宁区某加油加气站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站6号加油机二级油气回收装置阀门处于闭合状态,阀门前段三通接口依靠带橡胶垫片的螺母封堵,橡胶垫已破损。经现场测试,该加油机33号枪作业时,油气无法回收到储油罐,从三通接口破损点位直接向外排放,油气回收装置未能正常运行。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相关规定。兰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4.28万元的行政处罚。办案中执法人员通过现场勘验、现场测试固定全部违法证据,精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相关规定,强化规范执法,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链条完整、法律适用准确。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面向企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专题普法,督促企业压实环保主体责任,落实油气回收装置常态化巡检维护,规范运维检测台账,保证治污设施稳定运行。

办案全程坚持执法与帮扶相结合,立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开展以案释法普法,既严格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又面向加油站行业开展警示教育,督促企业补齐设施运维管理短板。聚焦加油站VOCs治理关键环节,引导同类企业准确知晓、自觉遵守生态环境法典相关规定,切实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规范油气回收设施运维行业管理。

案例二

甘肃某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未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擅自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案

近期,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甘肃某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核查时发现,该企业厂区堆放洗衣机拆解后的电机等零部件,存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作业痕迹。经调查询问、资料核查确认,该企业不属于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场,依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企业仅可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业务,不得擅自实施拆解作业。上述行为违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作出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案件查办期间,执法人员同步开展法规宣传,督促企业将厂区内堆存的废弃电器拆解零部件移送至具备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

本案查办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在依法查处非法拆解违法行为的基础上,落实柔性执法要求,开展普法引导,督促企业及时停止违法活动、妥善处置涉危物料,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案例三

甘肃兰州某加油站未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案

2026年8月5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核对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平台数据时发现,2026年8月2日甘肃兰州某加油站2号加油机10号加油枪气液比出现无数据预警信息。2026年8月6日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使用FID对油库区密封点进行检测,发现三次油气回收进气口管线部分连接处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超2000微摩尔/摩尔,现场委托甘肃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加油站油气管线连接处进行检测。根据检测报告显示:三次油气回收系统进气口检测结果为1950微摩尔/摩尔,检测结果显示不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5.5限值要求。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本案通过非现场检查方式排查违法线索,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严控入企检查频次,践行无事不扰、审慎监管理念。

本案查办运用非现场检查手段,加强数据分析,精准锁定违法线索,严格规范执法,持续提升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实现优化执法效能与督促企业守法经营的双统一。

下一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完善智慧赋能、溯源核查常态监管的执法模式,紧盯重点领域,持续督促排污单位规范日常环境管理。统筹推进严格执法与普法帮扶,深化以案释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功能,引导企业自觉守法、主动落实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巩固重点行业环境治理成效,守牢区域生态安全底线,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信息发布:兰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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