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起步“十五五”丨黑龙江:三措并举推动生态环境法典落实落地

央广网哈尔滨10月29日消息(记者庞淼)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主办的“开局起步‘十五五’——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黑龙江新篇章”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10月29日举行第四场,介绍黑龙江省“奋力推进生态振兴 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有关情况。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卓建伍介绍相关情况(央广网发 李鹏举 摄)

2026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会上,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卓建伍介绍,自《生态环境法典》颁布以来,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重点从三个方面推动其落实落地。

健全配套制度。开展涉及生态环境领域的4部省级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工作,其中,对《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黑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予以修改,废止《黑龙江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推动地方立法与《生态环境法典》有效衔接、协调统一。稳步推进已立项标准编制工作,结合《生态环境法典》开展标准实施后评估,确保配套制度立得住、行得通、管长远。

强化执法监管。已梳理编制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和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确保所有裁量规则、执法标准于法有据、合规可行,推动实现“同案同罚”。同时,结合《生态环境法典》实施,调整涉企行政检查、罚款、查封、扣押事项清单,修订《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规范权力运行。还组织生态环境、公安、检察院、法院系统工作人员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实战实训,形成打击环境违法合力,打通《生态环境法典》实施“最后一公里”。

加强学习推广。从生态环境系统着手,制定《生态环境法典》宣贯工作方案,建立“省级统筹、市县落实、全系统参与”三级联动机制,把《生态环境法典》学习作为生态环境系统干部履职必修课,举办《生态环境法典》专题报告会、《生态环境法典》座谈交流会,推动学用转化。面向企业、园区,送法上门,提升守法意识。面向群众,创新宣传形式,用动漫、短视频等大家喜闻乐见的形式,让《生态环境法典》从纸面走进生活、从条款变成共识。

《生态环境法典》既是美丽中国建设的法治保障,也承载着广大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热切期盼。下一步,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将以《生态环境法典》为遵循,精准落实国家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新规定,有效应对生态环境治理新形势,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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