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县存在 “达不到小型矿山最低开采规模”问题。根据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督导全省达不到最低开采规模小型矿山整改工作的通知》(青生督组办〔2026〕22 号)《关于印发海北州矿山开采规模大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北矿改组办〔2024〕22 号)《关于加快推进海北州矿山开采规模大排查工作的通知》(北矿改组办〔2024〕27 号)要求,截至 2026年10月28日,我县1宗采矿权(青海省海晏县三联地区萤石矿)未按期完成整改,不满足最低开采规模管控要求。经报请海晏县人民政府研究,对上述1宗采矿权纳入拟关闭退出名单,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规定,本次公示期为30个工作日(截至2026年12月9日),公示期间,如相关采矿权人完成整改并经发证机关验收合格,以书面实名方式向海晏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反映,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将从关闭退出名单中剔除。匿名、虚假或逾期反馈的,不予受理。公示期满仍未完成整改的,由各采矿权人主动向登记机关提交采矿权注销申请,依法依规办理采矿权注销登记,若逾期不办理的,将报请登记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
特此公示。
附件:海晏县拟关闭退出采矿名单
海晏县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28日
附件:
海晏县拟关闭退出采矿权名单
序号 |
采矿 许可证号 |
矿山 名称 |
采矿 权人 |
登记 机关 |
开采矿种 |
开采 方式 |
备注 |
1 |
青海省海晏县三联地区萤石矿 |
海晏县佰盛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海晏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
萤石(普通) |
地下开采 |
来源:海晏县人民政府网站编辑:旦木真昂秀
审核:铁海军 监制:柳忠总监制:罗增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