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这两家公司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被处罚

01

案件名称:荆州嘉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案

案情简介:2026年7月7日,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沙市区分局执法人员对荆州嘉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喷塑固化工段在配套的活性炭吸附装置抽风机出现故障、未开启的情况下仍进行生产。

查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和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沙市区分局依法对该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并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停止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规范配套废气收集治理设施。

02

案件名称:荆州市揽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涉嫌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案

案情简介:2026年8月13日,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沙市区分局执法人员对荆州市揽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塑料电熔及注塑工段未配套安装污染防治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排放至外环境。

查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和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沙市区分局依法对该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并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停止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规范配套废气收集治理设施。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阅读 ()
平台声明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