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炸街”的样子,真不帅!

美丽中国,“典”护青绿。《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继民法典之后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标志着生态环境治理迈入体系化、法治化新阶段。这部法典和我们的生活有哪些密切联系呢?8月15日起,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环资庭联合指导,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制作的《“环”小法奇遇记》系列普法AI微动漫陆续推出,“獬豸”化身法典守护使者——“环”小法,在大好河山中守护青绿,敬请关注!

今天,推出第十一集:《被轰鸣打破的夜色》。

点击视频和“环”小法一起守护

大家好,我是“环”小法!你们的绿色生态守护使者。我的原型是陕西历史博物馆馆藏文物——北魏陶独角兽。“法典在手,生态我守”,这是我的口头禅。

如果有人按下神奇手环,我就会立刻出发。这一次,深夜备战高考的少年小张呼叫了我……

夜色沉静 晚风轻扬

小区路灯泛着暖黄微光

虫鸣低低,万籁安宁

高三学生小张正伏案灯下,静心复习

时钟悄悄走到深夜

骤然一阵刺耳轰鸣划破夜空

改装机动车呼啸而过

一路猛踩油门

巨大噪音震得地面微微发颤

小张眉头紧锁,捂住双耳

小张点亮手环

紧急呼叫 “环” 小法

半夜车辆炸街扰民,请求支援!

“‘环’小法收到!法典在手,生态我守!”

一道蓝光划破夜幕疾驰而来

“环”小法稳稳落在小张身旁

“环”小法一眼识破违法改装乱象

抬手凝出柔光屏障

呼啸车辆瞬间平稳熄火

喧嚣即刻归零

敲黑板啦!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五百七十六条第一款,机动车的消声器和喇叭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禁止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轰鸣、疾驶等方式造成噪声污染。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第一款 ,违反本法规定,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轰鸣、疾驶,机动车运行时未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或者违反禁止机动车行驶和使用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等处罚。

“环”小法提醒

深夜“炸街”绝非耍帅炫酷,而是违法扰民。私自改装车辆制造噪音,严重破坏人居环境、扰乱群众休息,必将受到法律处罚。文明行车、安静出行,才是真正的风度。

文明行车、拒绝噪声扰民

若您遇“炸街”扰民乱象

请呼叫“环”小法!

我们下期见!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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